2017-3-14
2016年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C20)会议5日在山东省青岛市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向会议发来贺信。
习近平在贺信中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祝贺,指出民间社会组织是各国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政府支持本国社会组织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建设,也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并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其在华活动提供便利,保障其合法权益。(贺信全文另发)
国务委员杨洁篪在开幕式上宣读了习近平的贺信并致辞。他表示,本届会议以“消除贫困、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与民间贡献”为主题,与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的主题高度契合,体现了民间社会对脱贫、发展、创新等问题的关注。中国政府始终积极投身于消除贫困、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事业并取得显著成效,支持国内外民间社会在上述领域加强沟通、协调与合作。
埃及前总理、可持续发展机构董事会主席埃萨姆·谢拉夫等外方代表在致辞中充分肯定本届会议主题的重要意义,表示相信会议将为民间社会加强交流、分享经验提供平台,作出贡献。
本次会议由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和中国联合国协会共同举办,来自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70多个民间组织的210多名中外代表与会。
习近平致2016年二十国
集团民间社会会议的贺信
值此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召开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以我个人的名义,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国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欢迎!
民间社会组织是各国民众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国政府支持本国社会组织参与国内经济社会建设,也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友好交流合作,并努力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其在华活动提供便利,保障其合法权益。
近年来,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听取社会声音、凝聚社会共识,在推动政府和民间良性互动、助力全球经济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与会各方围绕“消除贫困、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与民间贡献”这一主题,深入研讨、集思广益,共同推动会议取得积极成果。
祝本届二十国集团民间社会会议取得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6年7月5日于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支持境外NGO依法来华发展,依法保障境在华活动。
4月2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该法将于2017年1月1日实施。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回答媒体提问。
公安部:对损害中国安全和利益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加强管理。
谈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表示,中国政府欢迎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交流与合作。
这些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发展,在经济、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环保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交流与合作,带来了新的理念、新的技术,也有资金和经验,推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包括公益事业的发展这方面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中国政府高度赞赏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所以我们是持欢迎的态度。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也有极少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通过资金的渠道和方法,从事一些损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利益和其他违法犯罪的事情,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包括对违法活动的处理,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郝云宏说。
中华台湾企业投资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7002975号 免责声明